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,11月26日下午,新乡仁爱妇产医院开展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专项培训。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规范执业行为,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,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,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,2021年11月1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联合发文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国卫医发【2021】37号,《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的通知》(国卫办发〔2013〕49号)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。
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,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,结合医疗机构实际,制定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。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。其中涵盖了医师、护士、管理人员、药学、医技以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规范。会上,行风办杨主任带领全体职工对照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集中学习了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。
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》和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对于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,提高医疗服务水平,改进医疗服务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